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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商單的報價怎樣算:稿費、修改輪次、授權範圍與獨家費怎麼拆

香港創作者接到商單時,往往要先問清楚交付甚麼、修改到哪個界線、作品可怎樣使用,以及日後會否再授權。本文把報價拆成稿費、修改輪次、授權範圍與獨家期,並交代工作身分判定會影響甚麼。本文屬一般資料,不構成專業意見。法律、稅務及強積金內容亦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。

報價先分項,不先填行情

官方沒有任何稿費行情、每小時收費或修改輪次收費的數字或區間。稿費計算方式、用時紀錄及修改輪次,均須由創作者自行界定並在合約寫死。報價時應把各項分開列明,再交代總額包括甚麼,不要以籠統總價取代合約條款。

授權範圍:先確認權利,再選條款

版權擁有人可透過標準條款,例如共享創意授權條款、特許計劃下的條款,或按個別情況商議的條款授予特許。報價時可記下採用哪種條款、涵蓋甚麼權利及相關條件。

授權前必須確認自己擁有所需權利,作品屬改編或衍生作品時尤其重要;條款和條件亦須完全反映本人意願。

獨家期:與授權分開列項

若獨家安排涉及停止日後授予,應把這項安排與已發布作品按現有條款取得的許可分開列出。不要把獨家期與授權範圍寫成同一項條款。

報價與工作身分:逐項核對

勞工處指出,沒有任何單一因素可區別僱員與自僱人士/承包人,某個因素所佔比重亦沒有一成不變的定律。常見的九項重要因素包括:對工作程序、時間及工作方式等安排的控制權;工作所需工具及物料的擁有與提供;是否自行經營業務及負上投資及管理責任;是否合理地被視作僱主機構的成員;是否有權自行僱用幫工協助工作;對業務財政風險的承擔;保險及稅務的責任;行業或專業的傳統結構及慣例;及法院認為相關的其他因素。

商單洽談應把實際工作安排帶入上述因素一併評估。按勞工處單張,自僱人士/承包人不享有《僱傭條例》、《僱員補償條例》及《最低工資條例》的僱傭權益及保障,並須按《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》相關規定參加強積金計劃及作出供款。個案如有爭議,最後的詮釋須以法庭判決為依歸。

常見問題

問:委託作品完成後,版權會否自動歸客戶?
答:知識產權署指出,委託作品的版權擁有權取決於作者與委託人之間的協議。議約時應把權屬與每項許可一併寫清。

問:停止共享創意授權,可否追回已發布作品的權利?
答:按共享創意授權條款授予的權利不能被撤銷。停止日後授予該條款下的特許,不影響過去已按該條款授予的權利。

問:合約寫了「自僱人士」,是否便能撇清僱傭關係?
答:不能。客觀事實如支持僱傭關係,即使僱主或合約如此表述,僱主仍須履行有關勞工法例責任,亦可能要負上觸犯相關權益條款的刑責。

問:版權是否要在香港特區註冊才受保護?
答:版權在創作完成後自動賦予,毋須在香港特區註冊。作品亦可受香港特區法律保護。

問:客戶使用商用素材,可參考哪份官方資料?
答:知識產權署《業務使用者須遵守的規定》頁面載有《有關防止業務最終使用者盜版行為的指引》(2022年7月修訂版)。創作者可在交稿資料中列出該頁,讓客戶從官方途徑查閱。

資料來源

  • 勞工處《工作形式雙方定 辨清身分保權益》:https://www.labour.gov.hk/tc/news/FSE.htm;查閱日期:2026-10-05
  • 勞工處《分辨「僱員」與「自僱人士 / 承包人」常見的重要因素》:https://www.labour.gov.hk/common/public/wcp/2_Common%20important%20distinguishing%20factors.pdf;查閱日期:2026-10-05
  • 勞工處《工作形式雙方定 辨清身分保權益(宣傳單張)》:https://www.labour.gov.hk/tc/public/pdf/wcp/SelfEmployedPerson.pdf;查閱日期:2026-10-05
  • 知識產權署《何謂版權》:https://www.ipd.gov.hk/tc/copyright/what-is-copyright/index.html;查閱日期:2026-10-05
  • 知識產權署《共享創意授權條款需注意事宜》:https://www.ipd.gov.hk/filemanager/ipd/common/copyright/creative_commons_1703tc.pdf;查閱日期:2026-10-05
  • 知識產權署《業務使用者須遵守的規定》:https://www.ipd.gov.hk/tc/copyright/faqs-and-guidance-notes/obligations-of-business-users/index.html;查閱日期:2026-10-05